为进一步增强青少年法律知识及自我保护意识,培养未成年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良好品行,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2023年10月18日,荆河司法所特邀滕州市“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山东真谛律师事务所王楠律师、滕州市中医医院心理健康综合服务中心李琳主任,走进荆河街道河阳路小学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宣讲活动,荆河司法所王雷指导员、工作人员彭亮、付怀龙参加宣讲活动并向学生讲解发放宣传资料。
宣讲活动中,滕州市“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山东真谛律师事务所王楠律师以“成长驿站、与法同行”为题,细致入微地从什么是法律、安全与校园欺凌两个方面着手,让孩子们理解法律保护知识的内容和意义,在懂得预防犯罪的同时,更好地使用法律保护自己,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遏制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滕州市中医医院心理健康综合服务中心李琳主任,结合未成年人身心发育特点、实际生活中真实案例,重点讲解了什么是校园欺凌、心理状态下未成年人校园欺凌的表现、校园欺凌的危害以及如何从心理疏导预防校园欺凌等方面,引导未成年人进一步了解法律、遵守法律,预防和转变心理状况,积极弘扬正能量,做一个知法、学法、守法的好学生。
宣讲活动结束后,荆河司法所王雷指导员、工作人员彭亮、付怀龙同志向同学们发放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案例释法》等普法宣传单页(图册),同学们仔细阅读、认真思考,纷纷表示受益匪浅,今后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学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争做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学生。此次活动,共向学校师生发放宣传单页(图册)150余张(册),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编辑 | 李振国(荆河街道信息调研员)
责编 | 李洪波(荆河街道民政科科长)
校对 | 刘 斌 姚 蕾 孔令元
校审 | 杨 勇
终审 | 翟华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