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官桥镇在党群服务中心召开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排查工作会议。各办事处主任、各村社会救助工作协管员参加会议。
会上,镇民政科科长陈震传达了《枣庄市为经济困难老年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要求各村积极排查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老人,并协助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老人填写《滕州市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居家照料申请表》,重点对失能老人基本情况、家庭主要成员情况、特别是本人健康情况进行排查,对老人能否自主吃饭、自主穿衣、自主上下床、自主如厕、自主室内行走、自主洗澡等6项指标进行排查评估,切实符合条件的一并提交相关证明资料,确保愿享尽享,真正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米”。
据悉,市民政局将为经济困难老人(低保老人)中完全失能、重度失能的老年人提供居家上门养老服务。服务对象的身体能力等级(完全失能或重度失能)的认定,由市民政局委托第三方评估组织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2022)进行评定。认定后经本人或监护人同意,对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通过委托专业服务组织(机构)的方式,确定照料护理人员,按照每周服务不少于1小时的标准,上门为老年人提供助洁、助浴、助餐、助行、心理慰藉、帮办代办、安全巡访等服务,具体内容由市民政局另行确定。
编辑 | 赵文菲(官桥镇信息调研员) 姜存银(民政局下沉干部)
责编 | 陈 震(官桥镇民政科科长)
校对 | 刘 斌 姚 蕾 孔令元
校审 | 杨 勇
终审 | 翟华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