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根据民政部《关于救助管理区域中心试点单位的批复》文件精神,我市入选救助管理区域性中心试点单位。
我国在部分地区开展救助管理区域性中心试点工作,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救助管理工作的必然要求,是针对当前救助管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的有益探索,是推进救助管理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的重要途径,对推动新时代新征程救助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滕州作为全省人口最多的县级市,区域核心优势明显,因与周边城市相对集中且交通便利,对周边城市有较强集聚与辐射作用,符合救助管理区域性中心就近集聚设置条件,利于救助管理区域性中心工作开展。
近年来,滕州市创新救助管理的新路子、新方法,创新打造“滕阳暖心窝”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品牌,大力开展救助管理机构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服务基础、服务保障、服务提供等标准化水平,各项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滕州市民政局将以区域性救助管理中心试点为契机,通过统筹调配、上下联动,协同推进流浪乞讨人员发现报告、寻亲送返、送医救治、落户安置、临时性救助、托养照料等工作,打造集统筹调度、整合资源、联动协调、业务指导四大功能于一体的区域救助管理服务“共同体”,达到区域内救助管理工作一体联动和提能增效的目的。
下一步,滕州市民政局将紧紧围绕救助管理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救急难的工作要求,统一思想、形成共识,上下联动、推动落实,确保救助管理区域性中心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附:救助管理区域性中心试点单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