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根据枣庄司法局安排,我局法规科科长韩松伯参加《枣庄市养犬管理办法》立法调研活动。枣庄市司法局立法处副处长倪培兴、枣庄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马士峰,滕州市公安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及枣庄市政府立法专家参加调研活动。
座谈会上,与会人员对《枣庄市养犬管理办法》(初审稿)逐条进行了分析研究,围绕枣庄市养犬管理办法的立法宗旨、养犬区域管理、养犬行为规范、犬只收容管理措施及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讨,对初审稿规定的各监管部门的职责,管理措施的合法性、适当性、高效便民性及和上位法的衔接等条款进行了重点深入讨论,共提出修改建议一百余条,取得了较好的调研效果,为提高立法质量、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奠定了基础。
据悉为了规范养犬行为,加强养犬管理,维护市容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保障公民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回应群众关切,枣庄市将《枣庄市养犬管理办法》纳入了立法调研计划。下一步我局将按照上级要求,立足市场监管职责,发挥立法审查专家的专业特长及职能优势,为高质量完成立法调研献计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