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针对新生儿参保,专项行动还明确,原则上,新生儿在出生后90天内按规定参保缴费的,自出生之日起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均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个别地区与上述规定不符的,应尽快调整;鼓励地方探索凭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新生儿参保,并可通过亲情账户或经办机构为其办理医保码,在出生后180天内均可凭医保码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就医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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