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善传媒客户端
这种问题不能犯,隐瞒工伤是骗保!
来源:上善传媒  日期:2024-05-08  浏览量:  栏目:文章资讯

【基本案情

     李大强承接了厂房建设项目,由其老乡王老四负责施工,王老四在工作时不慎从高架上摔落致脚踝受伤,为获得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王老四谎称是在家中摔伤,骗取医疗保险报销款11622.83元。

     后来,王老四得知其行为属于欺诈骗保,在家属的陪同下前往医保行政部门主动投案,在医保行政部门的调查之后,责令王老四退回骗取的医疗保障基金11622.83元,暂停其联网结算1个月,考虑其具有主动供述滕州市医保局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法定情节,对其处罚款2000元,并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现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十条规定: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等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和参保人员等人员不得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或者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


     在此,医保部门提醒广大参保患者,医保基金是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维护医保基金的安全,是我们共同的责任。



编辑: 滕州市医疗保障局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滕州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单位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②鉴于本网发布的部分图文、视频稿件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著作权人主动与本网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单位将及时处理。(电话:16606329266)

分享至:

上善传媒APP

更多精彩!扫码下载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