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政策进万家之
医保知识小问答
—枣庄市医疗保障局—
答:(一)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我市定点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第一次住院起付线:三级医院800元、二级医院600元、一级医院400元。第二次住院起付线:三级医院400元、二级医院300元、一级医院200元。第三次以后没有起付线。同级中医院起付线降低20%。在职职工的报销比例是三级医院80%、二级医院85%、一级医院90%,退休职工报销比例是三级医院90%、二级医院92.5%、一级医院95%。
(二)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我市定点医院住院起付标准是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第一次住院起付线:三级医院500元、二级医院300元、一级医院200元,第二次住院减半,第三次住院三级医院和二级医院不再有起付标准,一级医院第三次住院后每次住院起付标准为100元。报销比例为三级医院55%、二级医院70%、一级医院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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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枣庄医疗保障局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