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山东省医疗机构法治建设规范》,持续加强卫生健康行业法治建设,不断提升医疗机构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执业工作水平,根据枣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枣庄市第二轮医疗机构法治建设评估工作方案》要求,11月27日至28日,滕州市卫生健康局开展全市医疗机构法治建设评估工作。
此次评估工作的对象为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以2023年为主要评估区间。局相关业务科室和卫生监督所抽组精干力量成立评估组,以《规范》和《医疗机构法治建设评估参考指标(2023年版)》为依据,对市中心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和市妇幼保健院三家医疗机构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工作力量、制度建设、依法执业和法治意识等方面,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形式进行细致评估,并现场反馈评估意见。对于评估优秀的单位将择优向枣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推荐参加市级复核。
下一步,滕州市卫生健康局以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新颁布的《山东省医疗机构法治建设规范》为工作指引,不断提升全市医疗机构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执业水平,持续提升医疗机构法治建设工作能力和素养,为法治滕州建设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