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滕州市公安局龙阳派出所民警
经过一个小时的严查
成功破获了一起农药被盗案
抓获违法嫌疑人一名
被盗的农药全部追回
9月27日10时许,滕州市龙阳镇的赵女士报警称:其放在电动自行车上的几瓶农药被盗。龙阳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侦查案情,经查得知,27日上午9点左右,赵女士到某超市购买食品,将装有几瓶农药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在超市门口,当赵女士买完食品走出超市准备开骑电动自行车时发现农药不见了。
民警根据赵女士提供的线索通过调看超市周边的监控视频发现:9月27日9时许,偷农药的是一名驾驶三轮车的男子。发现盗窃人员后,民警迅速扩大排查范围,通过近1个小时的追查,明确了盗窃人员为赵某启,并于9月27日11时许将赵某启抓获,并在其家中找到被盗的农药。
“当天,我想偷点吃的东西,当我看到赵女士电动车上放着几瓶东西时,我认为是酱油,便偷偷地拿走了,直到你们告诉我实情,我才知道偷的酱油是农药。”赵某启向民警交代盗窃过程时说。
目前,被盗的农药已被龙阳派出所全部追回并发还给了赵女士。赵某启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警方提醒:
勿以恶小而为之
不劳而获的思想不可取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顺手牵羊”也属于盗窃行为
切莫因心生贪念实施违法行为
让自己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