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
突出领导带动。抓“关键少数”,各级党委(党组)负责人充分发挥“头雁”作用,认真履行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责任,每年亲自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和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体学习研讨,树立了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高度重视、高度负责的鲜明导向。
规范学习制度。下发加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范化制度化的通知,出台推动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提质增效十项措施,对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学习要求作出进一步规定。每年初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意见和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严格落实“每月至少一学”“一学一报”制度,每年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开展理论学习活动1600余场(次)。
深化专题学习。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第一时间组织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最新重要讲话、作出的最新重要指示批示。结合实际适时增加学习专题,学好用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等重点理论读物。
加强专题辅导。围绕“请进来”研学,借助“外脑”充实“内脑”,结合学习主题,聘请中央和省市领导、知名学者、专家来滕州作专题辅导报告,从政治和理论的高度帮助中心组成员深化对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的理解领会。
开展列席旁听。精心遴选政治素质好、理论水平高的党员领导干部建立列席旁听人员库,在全市各镇(街)、市直部门单位、市属学校、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常态化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列席旁听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学习的意见建议,对抓学习不严不实的进行提示或约谈。
实行“述学”“评学”。把理论学习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要求领导干部在年底述职时,对中心组学习内容、具体成效作出客观说明。每半年对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的研讨发言材料进行一次随机抽查评比,对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的学习笔记进行一次调阅,并对抽查评比结果进行情况通报。
增强思想定力。始终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核心内容,通过原原本本学、全面系统学、融会贯通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坚定思想增定力。
增长服务能力。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扎实开展调查研究,每年形成不少于一篇有事实、有分析、有针对性、有操作性的调研文章,切实提高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
来源 | 党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