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随着市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越来越多的家庭开始饲养宠物犬宠物犬给我们带来快乐的同时也引起了诸多问题如何依法、文明养犬成了养犬人的必修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枣庄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携犬出户未束犬链(绳),未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牵领,或者未及时清除排泄物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为保障群众人身安全,维护城市环境和公共秩序,助力文明城市建设,倡导市民文明养犬、规范养犬,特向全市养犬市民提示如下:来源 | 枣庄高新区兴仁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