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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人,枣庄市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指南来啦!
来源:台儿庄发布  日期:2025-12-01  浏览量:  栏目:文章资讯

尊敬的缴费人:

您好!枣庄市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收工作已经开始。为方便您快捷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缴纳业务,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缴费对象


具有枣庄市户籍且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枣庄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全日制高等学校(含民办高校、技师学院)和中等职业学校的非枣庄市户籍学生、在枣庄市行政区域内长期居住且取得居住证的非枣庄市户籍人员及其随迁子女。


二、缴费时间


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收时间为2025年11月初至12月底。待遇享受期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参保缴费的人员,或未连续参保缴费的人员,将有一段时间的待遇等待期,具体请咨询医保部门。


三、缴费标准


按照《枣庄市医疗保障局 枣庄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税务局关于转发鲁医保发〔2025〕29号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有关工作的通知》(枣医保发〔2025〕28号)等文件,枣庄市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设定两个档次,参保人员自愿选择:一档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60元,二档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

60-69周岁(1956年1月1日至1965年12月31日出生)老年人,个人缴纳标准为240元,区(市)财政代缴160元。70周岁及以上(1955年12月31日及之前出生)老年人,个人缴纳标准为40元,区(市)财政代缴360元。

按照《关于做好高校及职业院校学生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枣医保发〔2025〕25号),高校及职业院校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380元

具体政策请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四、缴费渠道


(一)自助缴费。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可通过以下渠道办理缴费:

01

电子税务局

通过山东省税务局官方网站进入“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缴费。

02

微信、支付宝

参保人可通过微信搜索“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小程序、支付宝“市民中心--社保--社保缴费--山东税务社保费缴费”缴费。

03

“爱山东”小程序

参保人登陆“爱山东”支付宝小程序后,首页搜索“社保费缴纳”,点击“社保费缴纳”服务进行缴费。

04

村居、社区便民服务点

建设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村居、社区的超市、卫生室等便民服务场所安装“裕农通”缴费设备的区域,参保人员可持身份证、银行卡就近办理。

05

银行柜台

参保人员可凭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等任一证件到相应银行柜台缴费(具体可咨询当地税务部门)。

06

办税服务厅

参保人员携带身份证、银行卡到办税服务厅及设有税务征收窗口的社保费征收大厅缴费。

07

其他渠道

部分区(市)提供工商银行二维码扫描缴费等其他方式,具体可按照所在区(市)发布通告中提供方式缴费。

参保人员可扫描本通告下方二维码选择渠道缴费。特别提醒:电子税务局、微信、支付宝、“爱山东”小程序等线上缴费渠道的缴费时间为每日3:01-22:00。

(二)委托机构代收。部分村居、学校可提供集中代收服务。


五、线上缴费操作指南


01

第一步

进入“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扫描通告下方二维码可直接进入),进行“实名认证”(用微信本人信息进行认证,认证后可给他人代缴)。

02

第二步

点击“城乡居民”——点击“居民医疗”。

03

第三步

点击“增加人员”,把需缴费人员的姓名和身份证填写完成后,点“下一步”(可以帮助其他人员缴费)。

04

第四步

点击“微信支付”,进行缴费;绑定家庭共济的职工参保人,也可以选择“家庭共济缴费”,使用本人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为绑定的近亲属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六、温馨提示


(一)可用近亲属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缴纳居民医保。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使用本人的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支付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微信搜索“枣庄医保”小程序,在“个账共济”中添加需要共济的家庭成员,完善家庭成员信息后提交。提交成功后即可在税务系统缴费时选择使用家庭共济缴费。

(二)先参保后缴费。新参保居民需要先办理参保登记后再缴费,可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镇(街)便民大厅医保窗口办理或通过微信、支付宝“枣庄医保”小程序线上办理,然后按照以上税务部门提供的渠道缴费。

对参保登记和家庭共济缴费中遇到的问题,缴费人可联系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咨询。

对已办理登记后在缴费过程中遇到的其他问题,缴费人可扫描下方的社保缴费指引二维码或者通过百度、支付宝、微信、“爱山东”APP等小程序搜索“社保缴费指引”了解参保对象、缴费标准、缴费指南和缴费地图等内容,也可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拨打12366热线电话。

图片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税务局社会保险费科、枣庄税务

编辑: 滕州市北辛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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