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融媒讯 “我没有工作,因缺钱就把银行卡卖了,没想到为了赚几百元,却触犯了刑法。”10月23日,在市公安局刑警大队一中队讯问室内,王某面对民警的讯问悔恨地说。
近期,市公安局针对涉及银行卡、手机卡犯罪活动,持续开展高压打击。市公安局刑警大队一中队在工作中,掌握了王某出售银行卡的违法犯罪线索,将其抓获。经查,王某长期无业在家,因为手头缺钱便四处寻找赚钱的门路。
一个偶然的机会,王某得知卖银行卡赚钱的门路后,便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以300块钱的价格出售。事后,王某认为这样赚钱比较轻松,于是又将名下的另一张银行卡卖掉,并配合买方使用银行卡转钱,共非法获利700元。直到民警找到王某,他才意识到触犯了法律。目前,王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针对此类案件,警方提醒广大市民,要提高法律意识,避免被利诱买卖银行卡、办理手机卡等。单纯提供银行卡,未参与转账或其他转移资金的行为一般认定为帮信罪。如果存在积极提供转移资金或线下代为取款等行为,则有可能认定为更严重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或共犯。一旦留下案底,会影响个人征信、银行贷款、通讯等业务的办理,还将对个人和家人的生活、工作产生不可预估的影响。(闫沛 刘阳河 孙建华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