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生创业补贴(企业)
申报指南

1.时间(年龄)要求
2018年5月18日(含)至今创业的45岁及以下全日制博士、硕士、本科。
2.参保要求
个人在创办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
来枣首次自主创办企业,且依法注册、守法正常经营。
每年补助2万元,连续发放三年。
1.申请表;
2.汇总表;
3.企业银行账户;
4.身份证;
5.社保卡;
6.学历学位证。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或我国驻外机构的有关证明材料;
7.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
8.企业营业执照等有关证明企业正常经营材料。
所有材料均需核验原件,申请表一式2份,其余复印件一式1份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申请人属于劳务派遣人员的,复印件需加盖实际用工单位和用人单位公章。
符合条件的大学毕业生向所在企业提出申请,由企业向所在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如有申请、审核、公示、资金发放的问题,可根据企业所在地,咨询相应人社部门,联系方式如下:
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522927
薛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492029
山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855077
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921756
峄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507796
台儿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618351
枣庄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8691030
1.2024年8月1日之前已受理的按照原有政策继续施行;
2.符合创业补贴申领条件的大学毕业生,须在符合补贴申领条件当月起3年内进行申领,超过3年或政策终止的,不再享受创业补贴。未在申领期内或政策终止前申领的,视为自动放弃申领资格;
3.下载申请表和汇总表,请扫描下方二维码:
来源:枣庄人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