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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新源热力有限公司关于2024-2025年度采暖季供暖收费的通知
来源:上善传媒  日期:2024-09-19  浏览量:  栏目:发布


尊敬的用户:

  2024-2025年采暖季即将来临,滕州新源热力有限公司为保障采暖季供暖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收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以下所指用户为居民所在小区已开通供热小区的居民用户):

  一、收费

  1.交费时间:

  正常用户: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11月10日,原则上逾期不再受理。

  新申请、隔离恢复、停供恢复用户: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11月5日,原则上逾期不再受理。

  2.收费标准:

  按面积计费的居民用热户,收费标准为19元/平方米,按套内建筑面积计收热费;

  按面积计费的非居民用热户,收费标准为30.96元/平方米,按建筑面积计收热费;

  按计量收费的非居民用热户,供热价格为64元/吉焦,即192元/吨。

  3.交费方式:

  (1)扫码交费:使用微信、支付宝扫描收费二维码。

  (2)支付宝、微信交费:打开支付宝、微信进入应用中心,点击生活缴费,选择滕州新源热力有限公司输入户号进行缴费。

  (3)网银交费:各采暖用户凭采暖用热号到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进行缴费。

  (4)客服大厅交费:客服大厅地址——滕州市解放东路789号(院内西侧)。

  (5)用热率不足50%的新建小区:由小区开发单位负责收取热费,收齐后开发单位将热费交至热力公司。具体开发商收取热费的小区名单,请电话咨询5822565。

  二、发票打印:

  请于2024年11月15日-2025年3月15日至新源热力客服大厅领取电子发票。

  三、业务办理:

  (1)新开户:携带房产证或购房协议、身份证至客服大厅办理,并填写复装单。

  (2)隔离恢复、停供恢复用户:携带身份证至客服大厅办理,并填写复装单。

  (3)非居民计量用热户:务必于2024年11月10日前到公司签订《供用热力合同》并预交热费。新增非居民用热户需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资料办理。

  四、其他事项 

  1.至2024年11月10日不交纳热费将自动视为用户报停。

  2.本采暖季供暖天数暂定为120天,具体时间以滕州市人民政府通知为准。

  3.采暖季开始前打压、试运行期间,请家中留人,及时观察,以免出现漏水,由此造成的损失,公司将不承担相关责任。具体时间在小区内张贴、通知。

  请广大采暖用户积极配合供热工作,共同维护供热市场秩序,滕州新源热力有限公司愿与您共同度过一个和谐健康、温暖如意的冬季。

  供热季(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服务咨询热线:5822585。

  非供热季(4月1日至10月31日)服务咨询热线:5822565。



  滕州新源热力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9日

微信截图_20240919084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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