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全市各级党政十分重视文物保护工作,把文物保护工作纳入了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市财政累计拨款4000余万元,对博物馆、汉画像石馆、王学仲艺术馆、龙泉塔、孟尝君陵园、“文公台”等进行了新建和维修。2007年,市委、市政府拨款新建了汉画像石馆、新建了“文公台”碑廊、对王学仲艺术馆进行了升级改造、对旧县衙进行了修复。今年,我市还计划新建博物馆。
自1985年成立市文物管理委员会以来,及时充实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各镇街均成立了文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选聘专兼职看护员47名。在市文化局设立了文物科、文物稽查大队,实现了对盗掘、走私文物案件的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理,确保了文物的安全。为加强全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文物保护工作的意见》等通知,为做好全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起到了保障作用。利用每年“5.18”国际博物馆日、中国文化遗产日进行强势宣传;多次举办文物知识、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培训班,定期对文化站长、各村(居)负责人、专兼职看护员进行培训,接受培训人员每年500多人次。
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市建设项目增多,经济建设与文物保护工作的矛盾日益突出,为处理经济建设与文物保护的关系,市文化局对全市基本建设跟踪服务,在认真搞好调查的基础上,提出文物保护的意见和措施,对应该进行文物勘探或进行抢救性发掘的区域,报请上级文物主管部门进行及时勘探和发掘。
为有效保护文物,始终坚持打击盗掘、走私文物等犯罪活动,市文化局严格依照《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在市公安、工商等部门紧密配合下,破获文物盗掘走私案件10余起,追缴各类文物100余件,有效地遏制了盗掘、走私、倒卖文物的犯罪活动。为加强馆藏文物的安全,博物馆、汉画像石馆、王学仲艺术馆强化各种措施,各馆按照规定建立了文物档案,制定了文物出入库制度、展厅安全制度、保卫人员制度;投资30多万元购置了消防、报警、电视监控设施设备,基本上达到了技防要求;各馆把文物安全作为首要工作来抓,常年坚持对全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要求全员都是安全员,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