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善孝为先,赡养孝敬老人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又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近日,记者得知一件暖心事,滕州市检察院办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通过开启支持起诉“绿色通道”,帮助一位耄耋老人化解了家庭矛盾,调解了赡养问题,使其“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原来,这位耄耋老人80余岁高龄,患有多种疾病,又无劳动能力和经济来源,需要长期服药且身边有人照料。2018年,自从丈夫过世后,老人的子女们经常因赡养等问题发生争吵,矛盾不断。期间,虽然亲朋好友多次劝说,但始终未得到解决。无奈之下,今年3月份,老人将子女诉至法院,要求子女履行赡养义务。之后,老人的诉讼代理人向滕州市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4月份,该院受理此案后,第四检察部及时开启支持起诉“绿色通道”,走访老人居住地,询问街坊邻里,并向其诉讼代理人等详细了解了情况。经调查核实,老人反映情况属实,符合支持起诉条件,遂决定支持起诉。
“事心双解和为贵。该案系家事纠纷,存在‘剪不断理还乱’的特点,一纸判决往往案结事未了,只会激化矛盾,加深老人与子女,以及子女之间的隔阂。”从案件客观角度来讲,该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助理庞珂认为,对簿公堂不能解决此案的根本问题,而是需要解开各方心结、真正化解家庭矛盾。为此,第四检察部检察官李雷等人多次与法官商议,决定邀请老人所在村委会负责人、家族代表、亲属代表等人到庭参与调解,形成调解合力,从法、理、情等方面做思想工作,尽力促成和解。
庭审上,经过长达三个小时的调解,老人的子女们就赡养老人的问题达成和解协议,一致同意每月分别支付给老人同等数额的赡养费,以及均摊老人今后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调解人员在和解协议上签字见证,老人当庭撤诉。此案解决了老人的赡养问题,使亲情得到修复,促进了家庭和谐,这也是该院扎实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的一个缩影。
赡养纠纷的解决不只是个案办理,而是要做到办理一案,宣传一法,教育一片的法治引领效果。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玲表示,“民之所需,行之所至。我们院将持续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充分发挥民事检察支持起诉职能,积极践行枫桥经验,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以法治‘力度’提升民生‘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