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晗 报道
10月25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我市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已经启动,普通居民年度缴费标准为每人一年400元。
据悉,参加居民医保后,参保人不仅能享受基本医保门诊报销、门诊慢特病报销、住院报销待遇,还能享受大病保险报销待遇,可极大地减轻看病负担,不用再担心因病致贫。根据参保人员分类不同,个人缴费标准及待遇享受时间也有所不同。具体来说,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参保的普通居民(含居住证持有人员),个人缴费金额为每人400元,医保待遇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大学生可以按每年400元的标准一次性趸交大学期间多年的医保费,从缴费之日起至毕业当年的12月31日期间生效,比如今年9月入学的大一学生,学制3年,可以按照每年400元的标准,趸交2025年、2026年和2027年三年的医保费,如2024年10月21日完成缴费,待遇享受日期为2024年10月2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在集中征缴期内出生的新生儿,缴纳2025年度的400元医保费后,医保待遇期为从缴费之日起到2025年12月31日。其中,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及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重度残疾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70岁(含70岁)以上老年人、农村一女、双女、独生子女伤亡病残家庭孩子及其父母等,个人缴费部分由市财政全额承担;60岁(含60岁)至69岁老年人,个人缴费部分由市财政承担50%。
在集中缴费期间,也就是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参保缴费的普通居民,自2025年1月1日起享受待遇。未在集中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在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后,有3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等待期满后再按规定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我市将继续坚持‘应保尽保’的原则,突出新生儿、在校中小学生、灵活就业人员、外出务工人员等重点人群,广泛宣传发动,强化征缴举措,细化工作流程,实现辖区内应保尽保,应缴尽缴。”市医疗保障局医保关系科科长满建国说。
据了解,今年国家、省出台了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相关规定,如通过设立较长时间的等待期约束机制,避免选择性参保。再比如,新政策优化了学生以学校为单位在学校所在地统一参保缴费政策,通过提高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即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之后每连续参保缴费1年,提高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对当年医保基金零报销且于次年正常参保缴费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等措施,健全连续参保和“零报销”等参保激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