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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生育保险可以联网结算啦!生育险报销实现“零跑腿”!
来源:上善传媒  日期:2023-11-01  浏览量:  栏目:文章资讯
2023年7月27日起在我市联网定点医院出生的小宝宝,生育医疗费可以直接在医院实现联网结算!目前我市生育险联网结算定点医院有: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滕州市妇幼保健院。

根据枣庄市医疗保障局、枣庄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调整参保人员生育险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枣医保发〔2023〕40 号),对参保人员生育保障相关政策进行调整。我市医保局积极配合落实相关政策待遇,在我市参加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在枣庄市五区一市生育险联网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分娩的生育医疗费均可在医院实现联网结算。

1.女职工生育医疗费最新待遇

表一:女职工生育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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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女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合规费用不再按定额支付生育医疗费,改按比例进行支付。一孩、二孩、三孩住院分娩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分别为 80%、80%、90%。

2.女职工生育并发症最新待遇

取消生育并发症按病种支付政策。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女职工因治疗怀孕并发疾病产生的合规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支付;分娩期间因生育引发疾病、合并妇产科疾病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并入住院分娩费用报销。

3.男职工生育医疗费最新待遇

表二:男职工生育医疗费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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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正常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其配偶无工作(没有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且符合计划生育,其配偶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住院、分娩费用的可享受男职工生育医疗报销补贴,具体报销比例为一胎40%、二胎40%、三胎45%。

4.居民医疗生育最新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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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正常享受待遇的人员,住院分娩生育医疗费用实行限额补助,生育一孩的,顺产、剖宫产补助限额分别为 800 元、1500 元生育二孩、三孩不再区分顺产、剖宫产,补助限额分别为 1500 元、3000 元一胎生育多孩的,按相应孩数享受医保基金定额补助。实际发生费用低于限额的据实结算,超过限额的按限额结算。
提醒:以上政策于2023年7月27日起开始执行,大家不要弄错时间哦!
职工医疗生育险和居民医疗生育险待遇只可以享受其中一种!


滕州市人民医院咨询电话:5510120

滕州市妇幼保健院咨询电话:5594346

滕州市医疗保障局:5082272


编辑: 滕州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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