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历《滕县志•宦业传》“守令篇”记载了一位明成化年间的贤明滕县令刘缨。此人字与清,号铁柯。苏州吴县人。明宪宗成化十四年(1478年)进士。授湖广武陵知县。在任颇有政绩,成化十九年改授滕县知县。滕县志中说他“才识明决,善发奸擿伏”,说他吏治精明,善于揭发隐藏的坏人坏事。县志中讲了他在滕县的故事:有人诬陷其仇家的妇人偷了他家的瓜。将妇人及两个幼小的孩子,还有被盗的十几个瓜,押送到县衙告发。刘缨受理此案,就判妇人有罪,并将其一个孩子判给原告作为赔偿。让原告抱着孩子和瓜回去。妇人恸哭哀求,原告得意洋洋,但是他抱起孩子,就拾不起瓜来;瓜在大堂上滚来滚去。刘缨呵斥道:你一个大男人,抱着孩子还捡不起瓜来,她一个妇道人家,抱着两个孩子,是怎么抱走你的瓜的!诬告者不得不磕头认罪。刘缨还有很多类似的故事。当时滕县有两个豪强之家,不但武断乡曲,甚至反持官府。他们手里握有县衙里的一些官员和衙役的把柄,之前的县令都不敢惹他们。刘缨到任后,将他们统统绳之以法。刘缨“抑强扶弱,民至今颂之”。
之后刘缨升任监察御史,巡视东城兼督查京仓,执法铁面无私,担任巡按御史巡视福建时,多次平反冤狱,“一时称为神明”。 巡按两广时,镇守宦官谎称有一批俘获的幼童,可以净身后内用。皇帝下诏送入宫廷,太监就从民间骗买幼童处以腐刑,当场就死了十五个孩子。刘缨闻听后急忙渡海查处,救下上千幼童。刘缨巡视两省期间奏劾罢免了不称职的省府县官员三十六人,处罚不法吏员一百三十多人,平反判处绞刑、斩刑的罪囚一百二十三人。刘缨还朝后,担任掌道御史,率同官弹劾外戚和宦官,被宦官诬告下诏狱,差点送了命。
刘缨后以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四川、总督粮储兼理松潘军务。成为督抚大员。松潘在蛮夷地区。没有归化的氐獠蛮族出没无常,杀人越货。过去镇抚大臣都不亲临其地,只是坐镇后方调遣,危机时刻常常败坏国事。刘缨说:我以大臣身份出镇边疆,哪能自耽安逸。况且我不亲历其地,怎么知道要害险塞的分布情况。于是经常坐在“竹兜”里,用绳桥渡河,亲自视察边疆山川寨堡。派人四处搜集情报。驻军与当地蛮夷土著发生冲突,他都判明是非,并严明军纪约束士兵。他巡边期间,官军和土著蛮夷都相安无事,不敢起衅。后因丧子悲伤成疾,家居养病。三年后四川松茂番夷叛乱,刘缨被起用,以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四川、总督粮储兼理松潘军务,再次赴边。他调派各路军马围剿,很快平定了叛乱。刘缨在边疆建城堡,立分司设官守土, “自是讫公去,边境不扰”。 之后刘缨调为巡抚湖广兼赞理军务。却因得罪大宦官刘瑾又被矫诏下诏狱。幸亏大臣交章营救而获释。刘缨后历任南京大理寺卿、兵部侍郎等。正德四年(1509年)刘缨六十八岁,他上书请求退休,但没有被批准。正德五年(1510)升为南京刑部尚书。也就是这年八月,刘瑾被诛。
《明史•阉党传》记载了查处刘瑾同党的资料。列举了党附刘瑾的官员名单,其中就有南京刑部刘缨,就是曾任滕县县令的刘缨。刘缨曾两次因为宦官的报复中伤而被捕下诏狱。而刘瑾自正德元年十月任司礼监得以用事,至正德五年八月被凌迟处死。前后专权不到五年时间。正德元年刘缨已经六十四岁。若此时退休,自当保全令名。到底何时刘缨向刘瑾屈服的?明史没有记载。也许刘缨老来锐气大减,与刘瑾虚与委蛇。从《明史•阉党传》对刘瑾同党的处理看,其死党吏部尚书张彩论死,遣戍、除名、罢官的数十人。但是刘缨并未受到处分。正德六年(1511)还进阶资政大夫,封赠祖考等。此时刘缨已经虚岁七十,之后多次请求退休,直到正德八年才获准。由此可见,刘缨似乎受刘瑾牵连不大。或者只是因与刘瑾一般性往来而被御史摭拾弹劾。苏州《沧浪亭五百名贤像》中,有刘缨石刻像。也说明他名声不劣。但是,毕竟明史阉党传刘瑾党羽中出现了他的名字。成为白圭之玷,留下千古遗憾。
南宋洪迈《容斋三笔》卷五中收录了他十岁时在衢州白沙渡看到的《油污衣》:“一点清油污白衣,斑斑驳驳使人疑。纵饶洗遍千江水,怎似当初不污时。”回看刘缨的经历,一世英名,毁于晚年的片刻。虽然我们今天能替他作种种辩护,但那一点阉党油污,依然在白衣上斑斑驳驳,令人生疑。由此也可见:人生在世,直道而行,善始善终,保全令名,是多么重要。今世之为官者当以此为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