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深入开展“枫桥式村(社区)”创建活动,明确创建标准、申报推荐、实地核查、批准命名等事项,实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
培育“枫桥式”队伍。以网格为单位,推行“五个一”服务模式(1名网格长、1名网格指导员、1名网格员、1支专业网格力量、1支志愿网格队伍),注重社会力量协同参与。社区从周边商户、快递小哥、“五老”人员等群体中吸纳志愿服务队员,村居以村民为主体,建立由村干部、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法律明白人组成的服务队伍。
提供“便民式”服务。发挥“枣解决·枣满意”“e呼善应”“12345”热线等平台作用,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网格+警格”服务模式。在城区,实行社区民警专职化,依托网格合理划分警格,按照一格一辅警配齐辅警或警务助理,协助社区民警做实社区警务;在农村,实施村民警全员化,每名民警包若干个行政村,按照一村一辅警配齐辅警或警务助理,在包村民警带领下会同治保会做好治安防范工作。常态化开展法律顾问(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等)、网格员走访,为群众提供公共法律服务,打通便民惠民最后一公里。
用好考评“指挥棒”。“枫桥式”村(社区)实行一年一评,连续三年定期复评,复评不通过的予以“摘帽”,确保获评的“枫桥式”村(社区)起到引领示范、标杆作用。各镇街将“枫桥式”村(社区)创建作为“一把手”工程,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成立各类专班到村居(社区)指导,形成齐抓共管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