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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经》中的清廉思想
来源:上善传媒  日期:2026-01-16  浏览量:  栏目:荆泉


作者:陈伟泰  唐金具


墨子(约公元前480年——公元前390年)姓墨,名翟,春秋战国时期鲁地小邾国(今山东滕州市)人,是我国古代伟大的政治家、思想家、教育家、科学家、军事家、社会活动家,更是先秦时期唯一的自然科学家。墨子提出了“兼爱”“非攻”“尚贤”“尚同”“天志”“明鬼”“非命”“非乐”“节葬”“节用”等“十大主张”,创立了以几何学、物理学、光学、机械制造为突出成就的一整套科学理论。墨家与儒家并列为显学,有“非儒即墨”之称。


《墨经》是《墨子》中的核心篇章,核心内容涵盖逻辑、自然科学、伦理政治等领域,是先秦时期的综合性学术著作。《墨经》虽未直接提“廉政”,但《墨经》中的止欲与倡廉思想为廉政建设提供了思想支撑。墨子认为,过度的欲望会使人迷失本性。只有在内心建立起对欲望的约束,才能真正做到清廉自守。


欲望,指人类对满足物质或精神需求的本能性愿望,是支配人欲利和恶害行为的决定性因素。《说文解字》释“欲”字为“贪欲也”,也就是“贪图得到”的意思,阐明了“欲”的本意就是“贪”。放纵欲望,欲望把控不住就要变为贪婪,特别是对财物的欲望,诱发形成贪腐行为。


(一)《墨经》中“欲望”的辩证论述

 

1.提出了“欲恶有损益”的观点。

 

《经下44》“无欲恶之为益损也,说在宜。”这条经文的意思是,并非“所有的欲恶都是有益的”或者“所有的欲恶都是有损的”,论证的理由在于,欲恶的满足要适宜。透过这条经文我们可以看到,不能说有欲必得益,有恶必遭损。所欲与所恶得其所宜必得益,所欲与所恶不得其宜必遭损。也就是说,贪欲对人是有损害的。


欲恶不得宜会造成什么损害?墨子又提出了“欲恶损益”的表现与危害,即《经说下44》“欲恶伤生损寿,说以少连”的观点。贪欲易对生命带来损伤,会对寿命产生减损。“说以少连”,伤生损寿是少连对欲望的认识,此观点虽然有点偏颇,但墨子引用此观点是阐述欲望的危害性。为阐述欲望伤生损寿,墨子又列举了一个例子,《经说下44》:“是惟爱也,尝多粟。”这里有一个人,仅仅因为爱吃,就吃了过多的粟米食品而损伤身体,放纵食欲,多吃粟米,从而对身体造成损伤,回应了欲望伤身的观点。


2.分析了贪欲是导致错误形成的根源。


《经上76》“讹,穷知而悬于欲也。”这条经文的意思是,人们犯错,是由于知识不够,没有受理智支配而受欲望支配。这句经文蕴含着二层含义:一是欲望战胜了理智是产生错误的根本,二是知识能力、理智水平有限所致,不足以控制住欲望而犯错误。


欲望是人犯错误的使然,人们常说“利令智昏”,利益,名利、地位、权势等私欲都可能让人头脑发热,看不清形势,做出错误的判断。如何使人不犯错误,《经说上76》“是以所疑止所欲也”“所为与所不为相疑也”从正反两方面作了论证,提出了解决“穷知”的对策。


《经说上76》举了两个例子予以论证“搔之利害,未可知也,欲而搔,是不以所疑止所欲也。墙外之利害,未可知也,趋之而得刀,则弗趋也,是以所疑止所欲也。”


这句经文的主要意思是,某人对搔马的利害(是否会被马踢伤)在事前不能确知,他只是想搔就搔了,这是不以他在理智上所持有的怀疑(是否会被马踢伤)来制止他想搔马的欲望,这时如果他真的被马踢伤,这种错误是由于受欲望支配,而不是受理智支配的结果,这是不以自己所疑放弃自己之所欲的一类情况(“不以所疑止所欲”)。


某人对到墙外去的利害(是否会受到伤害)在事前不能确知,即使去了能拾得钱币,也不贸然而去,这是以他在理智上所持有的怀疑(是否会受到伤害)来制止他想拾得钱币的欲望,这种理智上的慎重态度,可以使他避免受到伤害,这是以自己所疑放弃自己之所欲的一类情况(“以所疑止所欲”)。


理智一定要控制欲望,一定要去“疑”,辨别、分析、判断方可。受欲望支配,人的言行就会犯错误,受理智支配就能避免错误。由于人们有时会失去理智而受感情支配,事情究竟该做不该做,心存怀疑。这时,如不谨慎从事,而是匆忙决定,往往造成失误。只有让理智占据主导地位,才能实现对欲望的有效约束,并将其转化为有益于个人与社会的积极因素。一切贪腐行为,贪欲是其诱因,在预防贪腐上,提升理智的辨别力,增强分辨能力,以理智克制欲望,才能从源头上防范贪腐错误行为的发生。


3.提出了正确对待“欲恶”、趋利避害的对策方法。


欲望定会产生损害,如何应对解决?《墨经》提出了正确对待解决“欲恶”的方法。即:《经上85》“欲正权利,且恶正权害。”《经说上85》“权者,两而勿偏。”这句经文的意思是,对于希望得到的,需要权衡好处;对于不希望得到的,需要权衡坏处。权衡好处还是坏处需要全面考虑而不要偏颇。


启示我们在权衡思考的时候,要遵守“两而勿偏”的原则,顾及事情的两面,而不要只顾及事情的一面。这样才能在复杂的环境中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被一时的利益或欲望迷惑。通过对事物全面而审慎的分析,可以更好地判断哪些欲望应当满足,哪些应当克制。墨子强调,权衡利害时必须以理性和公正为准则,避免因片面追求某种结果而导致更大的危害。


权衡欲望的害处,对过度的欲望如何处理?《经下45》“损而不害,说在余。”《经说下45》“损。饱者去余,适足不害,能害,饱,若伤糜之无脾也。且有损而后益者,若疟病之人于疟也。”给出了我们答案。


这二句经文的意思是,去掉事物的一部分,不会造成什么损害,反而有益。举例解释“损而不害,说在余”,如吃得太饱就对身体有害处,要减掉食量;染上疟疾的人经过治疗,去掉疾患,才能变得健康。过多的欲望,要勇于减损、舍弃。减损后方可适足,方可无害。


墨子认为,官吏的廉洁自律,恰似对事物的“减损”——去掉欲望中多余的贪念,不仅不会损害自身,反而能守住为政底线。


4.提出把控欲望,实现止欲的最佳效果。


《经上25》“平,知无欲恶也。”《经说上25》“平,惔然。”这句经文的意思是,平,就是心里没有喜欢和憎恶,心意恬淡。


《说文解字》人心安适恬静,凡事不与世争,虽知诸般事体,而不生爱憎之情。心犹水也,情犹波也,内心安泰恬惰而无好恶,犹水之无波也。故曰:“平,知无欲恶也。”欲望达到的最佳状态是心态平衡、不生畏惧,不伤生损寿。张之锐《新考正墨经注》云:“平,正也。人有知而后有欲恶,欲恶不得正,则一切行为之罪恶由此而生。故欲正行为,宜先正其心。欲正其心,宜先去欲恶,使其心还复本体则平矣。”所谓极是。《礼记·中庸》:“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与此同义。如果贪欲过重,超乎寻常,将会带来心态失衡,造成心理疲惫,极易引发贪欲带来的恶果。


(二)《墨经》中倡廉的论述


墨子在对欲望作了辩证分析后,从其职业的角度,又对“廉洁”做了分析。《经上16》“狷,作廉也。”《经说上16》“狷。为是之台彼也,弗为也。”这句话的意思是,狷,就是作为廉洁。要洁身自好,不要做对他人、对社会有害的事情。对他人无害(正义底线)是做一件事的必要条件。以上两条经文,希望人们洁身自好、清正廉洁,不要做危害他人、危害社会利益的事,如果做了不廉行为,将会“知其葸也”,畏惧恐慌,早晚将会受到惩罚。


《经上17》“廉(嫌),作非也。”《经说上17》“廉。己虽为之,知其葸也。”这句经文的意思是,正直廉洁者,自省于己,对自己做错的事有所惭愧。廉洁要求不做那些不正确的事情,自己虽然做了,心里会觉得不安,有畏惧感,不廉洁的事情坚决不做。


《墨经》主张“义,利也”,认为“义”的本质是“利天下”“利万民”。官员的廉政不能只谈道德,而要以是否惠及百姓、是否符合公共利益为判断标准。义利统一,以公利为廉政标尺,反对以权谋私、损公肥私。


墨子对官吏对圣人自身廉洁非常推崇,在《大取》中说“圣人不为其室藏之,古善于藏。圣人不得为子之事。”即圣人不为自己的家室聚敛财富,所以善于藏富于民,圣人不应该为自己的子女谋取私利。圣人知识超凡,品德出众,一心为公,爱利天下。由上面论述可看出,墨子希望官吏清廉的愿望。墨子站在劳动人民的立场,提出为天下兴利除害的十大主张,虽然根本出发点在“务为治”,也多次批评贪财、贪利的行为,但囿于其非统治者的阶层身份,不可能提出跨阶层、跨时代的清廉思想体系。但《墨经》关注廉洁,提出相应观点,墨子渴望人们像圣人一样,不敛财富,不贪钱财,不为子女谋利。


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干部廉政教育提出要求,“研究我国反腐倡廉历史,了解我国古代廉政文化,考察我国历史上反腐倡廉的成败得失,可以给人以深刻启迪,有利于我们运用历史智慧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建设新时代廉洁文化,需要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廉洁思想营养。墨子与其弟子们创建的墨家学派立足于治乱救世,形成了以兼爱为核心的墨学思想体系。《墨经》对欲望和廉洁的论述以及《墨子》其他《节用》《节葬》《非乐》等篇较为全面地形成了墨家的清廉思想,对当今廉政建设有很大的镜鉴价值。


编辑: 陈伟泰 唐金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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