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市公安局在“冬季守护”专项行动中,严厉打击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共查封烟花爆竹700余箱,全力筑牢岁末年初公共安全屏障。
12月16日,治安大队联合界河派出所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一重要线索。经深入摸排、周密部署,在界河镇三处居民住宅内成功查获大量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
经查,三处存储点均为民宅,不仅缺乏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且周边紧邻居民区,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涉案嫌疑人赵某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及相关存储资质的情况下,为牟取私利,私自存储烟花爆竹700余箱并对外销售。目前,赵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12月20日,治安大队联合荆河派出所开展安全检查工作时,发现违法行为人孙某存在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并于其家中当场查获烟花爆竹5箱。
经查,孙某在未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储存、销售烟花爆竹。其存储场所未设置任何安全警示标志,不具备烟花爆竹储存安全条件,存在安全隐患。目前,孙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安全无小事,工作人员提醒广大经营者,从事烟花爆竹销售必须取得相关许可证,并严格按规定在许可场所内存放,同时,呼吁广大市民自觉抵制涉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发现相关违法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共同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朱艳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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