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融媒记者 邓长浩 甘甜 报道
9月13日,市委常委会会议暨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召开,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贯彻落实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省委常委会会议暨省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枣庄市委常委会会议暨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总结我市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就巩固拓展学习教育成果、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进行安排部署。枣庄市委常委,滕州市委书记、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广部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全市各级党组织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取得了明显成效,达到了预期目的。
会议强调,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通过“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特别是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等重点对象,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持续深入学,切实做到学深悟透、学以致用。要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知敬畏、守底线。要建立健全经常性发现和解决作风问题机制,扎实开展“小切口”整治,对作风顽疾紧盯不放、寸步不让,持续释放一抓到底、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要健全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对已有的制度规定进行梳理评估,及时将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好做法好经验固化下来,进一步增强制度机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严格执行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全面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定期开展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制度规定的问题,坚决维护制度的权威性。要常态化推进干部思想能力作风建设,大力倡树“快高实优严”的工作作风,更加注重在一线攻坚中考察识别干部,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的良好局面。要坚持从严监督管理和鼓励担当作为相结合,持续加大容错纠错、澄清正名力度,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引导党员干部在遵规守纪前提下安心工作、放手干事。
会议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坚决扛牢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履行协助职责、监督专责,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纵深。各职能部门要履行好监管责任,推动形成抓作风促工作、抓工作强作风的良性循环。各级领导干部要当好优良作风的引领者、促进者和维护者,既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又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