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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住房租赁补贴保障家庭保障资格再认定的通知
来源:滕州市住建局  日期:2025-04-18  浏览量:  栏目:城事

      住房租赁补贴保障家庭: 如您的住房租赁补贴协议于2025年6月30日到期,您的家庭继续租赁住房且愿意继续申请住房租赁补贴  保障的,请于2025年4月21日至5月23日(工作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到滕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塔寺北路769号、市政府东邻)住房保障窗口(三楼H324窗口)提交续约申请。 

       注意事项: (一)请认真查看原签订的《滕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保障协议》,凡2025年6月30日到期的家庭(见附件1名单),均需办理本次住房租赁补贴保障资格再认定手续; 

      (二)保障家庭提交续约申请所需的《滕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续约申请表》(以下简称《续约申请表》)、家庭成员《收入证明诚信承诺书》(以下简称《收入证明》),可到政务服务中心住房保障窗口领取,也可自行下载打印附件2、附件3; 

       (三)《收入证明》出具2024年5月至2025年4月期间的收入,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 

       (四)请务必如实填写所有内容,如若发现采取隐瞒、虚报、伪造的手段,骗取享受住房保障待遇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住房保障资格,同时计入诚信体系,且5年内不再受理住房保障申请; 

     (五)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续约申请表》、《收入证明》及相关要件提交至政务服务中心住房保障窗口,联系电话:5572647、5566385。逾期不办,在补贴协议到期后,视为你家庭不再申请享受住房租赁补贴保障资格,停止发放住房租赁补贴资金。

 附件: 

 

附件1:2025年6月30日到期的公租房租赁补贴保障家庭名单.xlsx

 

附件2:续约申请表.docx


附件3:收入证明诚信承诺书.doc

 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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